招标编号: | GY-202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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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11.29 |
截止日期: | 2021.01.01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号: *********** 招标单位: **海螺 报名起始时间: ****-**-** **:**:** 报名截止时间: ****-**-** **:**:**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 **:**:**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 **:**:** |
关键词: | 汽车 |
招标号: | GY-20201123 | 招标单位: | 海门海螺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0-11-29 09:18:33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12-05 23:55:38 | |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 2020-12-08 08:00:38 |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 2020-12-14 17:30:38 | |
投标起始时间: | 2020-12-14 17:30:3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12-28 10:00:23 | |
开标时间: | 2020-12-28 10:00:23 | 阶段: | ||
标段数量: | 2 | |||
是否需要缴纳标书费: | 是 | 标书费金额(元): | 100 | |
是否需要缴纳投保金: | 是 | 投保金金额(元): | 95000 |
海门海螺2020年大唐电厂、华能电厂粉煤灰运输招标
信息公示
根据“海门海螺2020年度大唐吕四电厂、南通华能电厂粉煤灰运输招标,招标编号GY-20201123”招标文件要求,我司为做好大唐吕四电厂粉煤灰及南通华能电厂粉煤灰到我公司指定原料库的运输保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选择具备经营能力较好、运输资质合同、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中间运输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运输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启东大唐吕四电厂至我公司约95公里,全年运输量暂定粉煤灰95000吨;南通华能电厂至我公司约55公里,全年运输量暂定粉煤灰60000吨。均根据电厂出灰情况及我公司通知要求均匀供货。
二、合作期限
本次招标合作期限为:大唐吕四电厂粉煤灰运输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南通华能电厂粉煤灰运输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若期间大唐电厂或南通华能电厂与我公司粉煤灰合作业务终止,则本运输业务部分或全部自动终止。
三、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公路道路货物运输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并能提供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2、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分别投两个标段,标段一为承运大唐吕四电厂粉煤灰运输,自备或挂靠的“标罐车”不得低于8辆;标段二为承运南通华能电厂粉煤灰运输,自备或挂靠的“标罐车”不得低于4辆。若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自备或挂靠的“标罐车”不得低于12辆,需保证24小时连续运输,中标后保证所承运车辆安装G7流向管控系统或车辆GPS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招标方。
3、对运输车辆要求:
①大唐吕四电厂粉煤灰运输车辆要求:“标罐车”运输,车长不超过12米,车宽不超过2.5米,高度不超过3.995米,车辆重载后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5及以上标准。
②华能电厂粉煤灰运输车辆要求:“标罐车”运输,保证净装载量≥25吨/车,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5及以上标准。
4、投标人必须保证对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人身意外险投保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5、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对该粉煤灰原材料运输保供的车辆车号、标载吨位,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我公司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运输费用为从提货地点装货完成至交货地点卸货完成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含大唐电厂每月收取的GPS服务费用)。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投标申请人公司资质审核通过,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见下表)及标书费用100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或不按时间提交标书的,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并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标书费恕不退还。
单位/金额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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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大唐吕四电厂粉煤灰运输 |
标段二:南通华能电厂粉煤灰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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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海螺 |
5.5 |
4 |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9日至2020年12月5日,在海螺物资阳光采购平台报名上传相关资料。
2、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至公司指定账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
公司名称: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720101040009057
开 户 行:农行海门支行
2、2020年12月8日8时00分至2020年12月14日17时30分,招标人对资质审查合格且已缴纳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发放标书,投标人亦可自行登陆海螺阳光采购平台下载标书,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17:30。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日:2020年12月28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阳光采购平台上传报价。
2、逾期上传的,阳光采购平台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八、运输道路勘察
1、为准确了解中途道路通行情况,招标方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九、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上午10:00时阳光采购平台开标。
2、开标地点:海门海螺二楼会议室。
十、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3-82901906 传 真:***
十一、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供应部投诉电话,联系方式0553-2598265,联系人***
招标方(盖章):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