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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从镇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2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27
截止日期:2020.12.22
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 乐从镇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乐从镇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乐从镇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乐从镇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罗沙村、水藤村、平步村、杨滘村、岳步村、道教村等村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由 24 个子项工程组成。拟建 d300~d1400 污水管约 57.256km,新(扩)建污水提升泵站 3 座。

2.3 建设周期:

设计施工工期为: 18个月 完成,具体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1)设计部分:送审通过的施工图2021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2)工程施工部分:1、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新城2号泵站、百顺道、三乐路(道教段)、岳步管网共计约12公里;2、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乐路污水管道等子项工程及2座扩建泵站,累计完成30公里;3、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余下全部子项工程。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招标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且不限于项目范围内所有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承包人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本招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部分的缺陷期缺陷修复及竣工图编制。

(3)其他:

1)报批报建:负责相关报批、报建;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节能、绿色建筑、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经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及EPC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发包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4.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16005031.14元。其中:

建安费为:395846799.58元;

保险费为:1236089.70元;

交通疏解费为:14595178.05元;

设计费为:4326963.81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施工图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项目总验收合格等。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6.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 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持有对应类别(“设计类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的诚信档案;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持有“设计类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的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5.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5.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5.3 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即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4.5.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总负责人***

4.5.5 需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6.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6.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6.3 需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4.7.1 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4.7.2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4.7.3 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即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

4.7.5 需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4.8 专职安全人员 3 名(如为联合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公告4.9内容)。

4.9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的社保要求: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即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10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协调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10.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11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1.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1.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1.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1.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1.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须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0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告栏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5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757-2231007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1号21楼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83284195

传    真:0757-83120345

电子邮件***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2020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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