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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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2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工程名称:***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 招标人:***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李工 电话:******** 招标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 |
工程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李工 电话:***
招标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完成设计任务书编制、可研申报并取得可研批复,以及相关配合工作,如项目汇报、咨询、建议等。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日10点00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329 室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日10点00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329 室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票选抽签法(前3名)。
投标上限价:53万元(其中: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费上限价为32万;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费上限价为21万;)
计价依据:
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深发改〔2020〕160号);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深发改〔2020〕590号);
3.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 号)。
4.工程设计管理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费用招标控制价计价指引。
付款方式:
1.合同价分基本酬金(占90%)和绩效酬金(占10%)两部分;
2.本合同不设预付款,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设计任务书编制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基本酬金的40%;
3.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可研批复后支付基本酬金的50%;
4.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绩效评价,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支付绩效酬金;
5.乙方工作完成后,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并更具最终履约评价结果支付绩效酬金。履约评价评分采用百分制,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评分≥90分)、良好(80≤评分<90分)、中等(70≤评分<80分)、合格(60≤评分<70分)、不合格(评分<60分)五个等级,对应的绩效费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70%、50%、0%
6.以上各项费用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或甲方制定的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审核)结论作为最终的费用阶段金额和支付依据。余款结算审计完毕后一次性支付。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含建筑);
本次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周期和时间要求:
1.1服务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评审与审批,配合并参加相关各种汇报会、论证会,配合节能评估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
2.1严格按照国家、深圳市现行的法规及技术标准编制项目可行研究报告;
2.2负责对项目进行必要性、技术可行性、方案可实施性、经济合理性、资源环境有效性、社会适应性及风险可接受程度和对策进行论证;
2.3组织项目需求分析,论证场址选择、项目定位、功能设置及项目空间论证;
2.4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单位现状、项目建设背景、建设规模及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5根据地块的规划指标排布建筑的基本方案,按照建筑强制性规范布置建筑轮廓等内容;
2.6按相关规定编写项目方案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有关可行性研究内容;
2.7按相关规定编写项目节能报告、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项目组织与管理(含运营模式专题研究)、社会评价、项目风险分析、研究结论与建议等;
2.8合理估算项目总投资。分析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并与同类项目情况进行对比;说明项目投资估算与上阶段批复投资金额的对比情况,并分析变化原因;
2.9按国家及相关规定编制经济评价分析专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济评价内容的选择,应根据项目性质、项目目标、项目投资者、项目财务主体以及项目对经济与社会的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
2.10承担可研报告深化以及政府部门审批过程中反复修改的工作,配合并参加相关各种汇报会、论证会等相关工作;
2.11组织可行性研究专家咨询会(含专家费);
2.12组织国内同类项目现场调研(不含甲方差旅费);
2.13配合评审工作,取得发改部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2.14编制设计任务书。
3.工作要求
在对总体需求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调研、论证、规划方案设计等工作成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1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范、政策,项目建议书及批复的投资匡算进行评估,对项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规模、工程建安造价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并根据对项目场地与项目功能、规模的分析,判断投资控制的方向和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
3.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充分评估项目的可实施性,明确项目建设标准,明确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目标。使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标准与项目需求匹配,要求做到需求合理、论据充分,深度达到国家及深圳市相关规定要求及业主所需下一步工作要求。
3.3节能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家节能审查相关管理办法、技术标准、规范、指南的有关要求并取得节能审查相关批复意见。
3.4设计任务书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及业主所需下一步工作要求。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资质和业绩情况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业绩情况一览表以及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2015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深圳市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不含修编)业绩,不超过5项,超过5项的,只取前5项。
业绩证明材料:
A.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范围及内容、签字盖章页)。
B.提供合同项目可研批复文件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2.本次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