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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迈皋桥创业园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09-01地块(社区中心)项目支护桩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2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26
截止日期:2020.12.09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 编号: ANJ******-**SG *.招标条件 **万晖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迈皋桥创业园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地块(社区中心)项目支护桩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
 
招标公告正文

编号: ANJ200442-03SG
1. 招标条件
        南京万晖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迈皋桥创业园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09-01地块(社区中心)项目支护桩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9]69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5095.16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支护桩工程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3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迈皋桥创业园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09-01地块(社区中心)项目支护桩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800 m2;基坑深度:11.3 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2-9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
                         a. 项目负责人***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c. 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5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基坑支护工程业绩。(单项基坑支护工程业绩是指单独承担的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所包含的基坑支护工程不予认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nbsp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nbsp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nbsp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nbsp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nbsp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nbsp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nbsp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4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1月26日15时56分到 2020年12月3日15时56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
8.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8.6、投标人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投标人连续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
8.7、项目负责人***
8.8、该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人员到场不作要求,但需要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42室)。参加答辩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之前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
8.9、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9.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30分)
企业自2015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基坑支护工程业绩的得30分;满分30分。(单项基坑支护工程业绩是指单独承担的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所包含的基坑支护工程不予认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8.9.2、认证体系(30分)
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②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③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9.3、工程奖项(10分)
①企业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有一个得10分;获得过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有一个得5分。
备注:
a.本项打分时只针对企业获得上述奖项计分,最多计算两个工程奖项,满分10分。
b.省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市级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有效期自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书(获奖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9.4、信誉 (满分15分)
企业具有AAA级资信等级(有效期内)的得15分;具有AA级资信等级(有效期内)的得10分;具有A级资信等级(有效期内)的得5分。其它不得分,满分15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8.9.5、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拟定题目两个,每题7.5分,根据申请人答辩进行打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6≤优≤7.5分、4.5≤良≤6分、3≤中≤4.5分、无:0分。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两位。未答辩的不得分,除未答辩或出现重大失误外,每题得分不少于3分。(由评审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
8.10、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按各投标申请人合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排序后选择前9名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按上述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1)申请人项目负责人***
8.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动态核查审查情况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12、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9.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觅秀西园4栋 地       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夏春水 联  系  人:许腾飞
        电       话:025-87733082 电       话:025-58176203-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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