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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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15 |
地 区: | 浙江省 |
项目概况
长兴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021-2022年度会议培训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CG202011004
项目名称:长兴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021-2022年度会议培训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无,无,无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0.3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供应商提供2年协议定点服务
备注:
预算金额(元):0.3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供应商提供2年协议定点服务
备注:
预算金额(元):0.4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供应商提供2年协议定点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自合同签订后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自合同签订后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详磋商文件;标项二:详磋商文件;标项三:详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具有相应会议培训接待能力;营业场所在浙江省长兴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会议或会务服务内容、住宿; 2、具备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备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本次采购面向所有具有会议、培训服务的供应商(宾馆、饭店、会议场所、招待所等),根据要求可以就上述标项参与磋商,且只能选择上述一个标项。;标项二:1、具有相应会议培训接待能力;营业场所在浙江省长兴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会议或会务服务内容、住宿; 2、具备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备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本次采购面向所有具有会议、培训服务的供应商(宾馆、饭店、会议场所、招待所等),根据要求可以就上述标项参与磋商,且只能选择上述一个标项。;标项三:1、具有相应会议培训接待能力;营业场所在浙江省长兴县行政区划范围内; 2、本次采购面向所有具有会议、培训服务的供应商(宾馆、饭店、会议场所、招待所等),根据要求可以就上述标项参与磋商,且只能选择上述一个标项。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磋商文件”),不提供纸制版采购磋商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文件处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5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次采购在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特别注意1、供应商在开标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同志参加。2、请参加前来开标人员自备口罩,同时提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手部卫生,遵守公共交通有关疫情要求。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长兴县长兴建设商务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
传 真:0572-6558023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建设商务楼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