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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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1 |
地 区: | 新疆维 |
顺北油气服务项目部酸油回收处理运行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第二次)
1.招标条件
顺北油气服务项目部酸油回收处理运行承包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中石化河南油田采油二厂负责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四厂顺北油区。
2.2招标项目规模:对高含有机氯、残酸、泥浆等不合格的原油进行回收并处理,实现原油达标交接。按照实际计量的达标交接原油量核算。
2.3计划工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河南油田采油二厂顺北油气服务项目部负责的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四厂顺北油区酸回收处理,对该区块的酸油回收处理运行承包服务。
2.5标段划分及工期:本项目招标共一个标段。
本项目的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或接到招标人书面指令开始至酸油回收处理项目通过权威部门检验后,并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各项检验技术资料为止。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取得西北油田分公司以上酸原油回收处理经营许可证资质、市场准入、HSSE资质。
3.1.3 投标人具有酸油回收处理生产、运输、运营资质,具备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石油系统类似项目经验与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甲方证明)(2018年以后项目)。
3.1.4设备应属于自有,不能依靠租赁进行施工、运营。
3.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银行资信,业绩信誉良好,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保证。
3.1.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中国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相关制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 质量及技术要求
4.1工程质量标准
4.1.1有关石油天然气方面的行业标准。
4.1.2中石化现行油气水井作业工程质量标准。
4.1.3 西北油田分公司发出的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书面指令。
4.2技术要求
4.2.1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将原油处理完成;乙方处理后的原油在交接前必须通知甲方取样化验,原油的化验结果须满足原油交接管理要求,综合含水小于0.5%;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原油送至联合站或由交由甲方指定队伍拉运。
4.2.2乙方应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作业施工。
5.其他要求
5.1 投标方对酸油回收处理过程中HSSE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5.2接受地方主管部门、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河南油田采油二厂顺北项目部监督检查,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5.3 在酸油回收处理施工过程中,中标方必须全程做好“防泄漏”预防及处置,对运行员工、甲方员工进行技术、应急培训。
5.4 中标方有义务通报发包方要求的供货进度及结果,随时接受招标方监督,并及时整改招标方提出的问题。
6.招标方式
招标人自行组织公开招标。
7.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领取
7.1请有意向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采油二厂生产技术部办公室,持授权委托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7.2本次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
7.3招标文件费12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4 新中标单位中标后,合同履行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履约保证金自动沉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否则根据情况轻重扣罚应付费用的5-20%。
7.5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8.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1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生产技术部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地址:***
联系人***
电话:0377-63840402 0377-63840702 传真: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