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01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83488
项目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3,900.00
最高限价(元):303,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彩色打印机参数
数量:1台
详细参数:
A3彩色激光多动能一体机,标配网络双面打印、双面复印、网络彩色扫描、安全硬盘、白名单
*输出速度:黑白gt;=22页/分钟等
2、台式电脑
数量:56台
详细参数:
1.CPU:英特尔酷睿I5-10400F
2.内存:8G DDR42666MHZ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1-26至2020-11-3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01 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0-12-01 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03601000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