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ORG2220201124-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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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11.24 |
截止日期: | 2020.12.16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年度装置运行维护工程施工框架招标项目,已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年度装置运行维护工程施工框架招标; *、 |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2021年度装置运行维护工程施工框架招标项目,已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度装置运行维护工程施工框架招标;
2、招标范围:招标人的四个联合车间常减压装置、焦化装置、加氢裂化装置、汽油加氢装置、制氢装置、催化裂化装置、气体分馏装置、MTBE装置、连续重整装置、汽柴油加氢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硫磺回收装置等生产装置运行维护及相关的附属设施维护修理,储运车间油品储运设施,公用系统车间锅炉、水处理、供排水设施,维护车间等辅助车间的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修理;各中心、部、处室的设施维护修理;节假日、周末及夜间至少配备管理人员1人、电焊工2人、电工2人、铆工2人、管工2人、其他辅助人员3人,运输车1辆,电焊机(含发电机)1台,配备相应的施工工具值班;定额未包含的维护修理中的材料和外委修理设备或配件吊装运输;与运行装置或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相关的设计委托单项目(招标人认为应该另行选商的除外)。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主要工程量或设计资料;
3、实施地点:招标人厂内;
4、工 期:三年,2021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19日,以项目委托时间计算;
5、技术要求:
5.1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图纸规定的标准或规范和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5.2《石油化工设备检修维护规程》;
5.3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其他标准或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符合中国石油检维修承包商或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资格要求的法人企业:
1、具有有效的省(直辖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类别及等级包含:
1.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1.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县(区)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近3年具有500万吨/年或以上规模炼化企业装置运行期间的维护修理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业绩。
4、投标人的固定办公场所、生产预制厂房(场地)及材料设备存储场地以及投标人上述场所常备的设备、机具、人员数量等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条件:
4.1至少配备以下自有设备(工具):32吨或以上龙门吊1台、70吨汽车吊、50吨汽车吊各1台,以及满足工程需要的50吨以下吊车、叉车、铲车、抽芯机、高压水清洗设备、喷砂及抛丸设备、电焊机(含发电机)、运输车辆(包括人员运送、设备、材料运输)、施工工具等。吊车配备相应的司机、起重工,运输车辆配备司机。
4.2投标人应以自己的人员完成本招标的工程施工,本项目驻地至少配备以下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1人,质量、安全环保负责人各1人(不可随意更换),专业技术负责人***
4.3维护修理工程施工按招标人计划执行,临时应急抢修工作,投标人自接到招标人施工通知起专业技术人员10分钟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现场,施工人员和机具、设备20分钟内到达施工现场。特殊情况按招标方要求执行。
5、投标人具有自行完成本招标工程的能力,本工程禁止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6、投标人近信誉良好,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停业、破产情形。
7、近三年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
8、投标人除按投标文件格式在招标文件中提供资质、业绩证明复印件外,在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相应证明原件到达开标现场,以备招标人审核。如招标人需要审核相关证明原件而投标人未能提供的,招标人按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所有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1日,上午9时至12时分,下午2时至4时,在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办公楼副楼)222室购买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2.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招标人审查);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招标人不负责邮寄招标文件;
5、购买(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2020年12月1日17时前将填写并盖章的投标确认函送达招标人或将其PDF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angym-dg@petrochina.com.cn,未按时确认投标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未确认投标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办公楼副楼222室;
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50万元(中石油集团内部单位或其关联交易单位除外);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办公楼副楼第一会议室(218室);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不影响其投标的有效性,但投标人将失去对开标过程监督的权力,失去在开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的权利,并承担未能按时澄清说明的后果。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滨海支行 账 号:0302023009300026964
地 址: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 邮 编:300280
联 系 人***
传 真:022-25924129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