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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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5 |
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号 一、我方:******农民新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碧湖镇魏村地块安置小区(政府回购部分)工程监理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投资,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监理单位。 二、工程概况: |
关键词: | 小区 政府 监理 |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20]131号 一、我方:丽水市莲都区农民新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丽水莲都区碧湖镇魏村地块安置小区(政府回购部分)工程监理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投资,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监理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安置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5356 ㎡,总建筑面积约120303㎡(地上建筑面积约88010㎡,地下建筑面积约32293㎡),建14幢11层住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绿化景观、室外附属、暖通、弱电、人防及电梯等施工场地内全部工程,政府回购部分建安费约为3.1483亿元。 (2)质量要求:合格 (3)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三、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丽水莲都区碧湖镇魏村地块安置小区(政府回购部分)工程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四、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和人防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和人防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提供虚假证件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建设局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20年 11月25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含总监)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外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农民新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 地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人*** 电 话:15757155390 电 话:0578-2121832
备案单位(盖章):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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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
招标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