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 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定点保险机构采购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12月 9 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LZC20201000193;
项目名称: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定点保险机构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4.5万元/年 ;
最高限价: 24.5万元/年 ;
采购需求:45台车辆定点保险机构采购(险种含车损、三者、座位、交强、车船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11月 24 日 至 2020年 12 月 01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1:0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 82 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 9 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金沙江路36号)
六、开启
时间: 2020年12月 9 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金沙江路3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一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留存复印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铁岭市银州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200200922113638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