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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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保险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项目名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农村少数民族群众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深化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工作的若干意见》(景委发【2014】16号)和《关于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工作的意见》(景民宗【2015】9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通过公开竞争招投标,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宁县支公司中标实施景宁县农村少数民族群众意外保险,惠及全县13000余名农村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两年来双方合作顺利,人寿保险公司总体服务水平较好,我局未收到过群众对该公司的业务投诉,群众对该项政策知晓率和满意率逐年提高。其中2018年保单赔付26.4163万元,赔付率达109.94%,政策资金绩效较为显著。同时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宁县支公司于2020年5月签订的《保险合作协议》,其中约定双方就少数民族人员保险等政保合作业务开展深入合作、互利共赢。经局班子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对全县农村少数民族群众实施意外保险政策,考虑到更加精准高效地为少数民族群体提供服务,中国人寿基于此前的合作,具备了一定的少数民族群众基础,能够进一步强化服务的针对性和可持续性。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款(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二: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宁县支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府前西路1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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