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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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7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汉江湾生态谷建设项目一期(****-****年)工程-铁路沿线景观生态带建设工程(第二批)项目建设监理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凯信后湖生活广场*栋**层*-**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 |
关键词: | 铁路 监理 路 |
【项目概况】
汉江湾生态谷建设项目一期(2020-2022年)工程-铁路沿线景观生态带建设工程(第二批)项目建设监理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WHXD-C155-F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113095-2899
3、项目名称:汉江湾生态谷建设项目一期(2020-2022年)工程-铁路沿线景观生态带建设工程(第二批)项目建设监理服务招标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3.85(万元)
6、最高限价:63.85(万元)
7、采购需求:
汉江湾生态谷建设项目一期(2020-2022年)工程-铁路沿线景观生态带建设工程(第二批)项目建设监理服务招标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截至本项目磋商会议开始前三年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会被拒绝参与本项目(以磋商截止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竞标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财务审计报告;④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⑤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说明: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零申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3、方式:
符合资格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全部资料原件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到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原件当场核验后退还,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报名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
3、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
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硚口区园林局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岸区金桥大道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7-8279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