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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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7 |
地 区: | 兴山县 |
关键词: | 医院 |
询价采购公告
兴山县人民医院现对医院行政楼及附属设施资产处置评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ZCB202034-22F(项目编号)所需服务以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及附属设施资产处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宜昌市财政局2017-2020年入库的宜昌市资产及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备案代理中介机构;
2、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的评估公司(不接受分公司投标),并处于正常执业状态,是在有效期内的评估经营批准证书。
三、采购需求:
评估内容:医院行政楼及附属设施资产处置评估服务
1、基本情况:根据《兴山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会议纪要》(兴规字[2020]2号)、《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及医技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兴发改审批[2020]375号)要求,兴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及医技楼建设项目拟定于12月动工建设,需对行政楼及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拆除项目包含:①原行政楼一栋,面积2583.03平方米,价值4890300.87元 (其中加层231.71平方米,价值398000元为临时建筑);②传染病房一栋,临时用房,原新城办划拨,面积2240平方米,价值351566.60元(系装饰维修费用);③液氧站工程,临时建筑,价值117510.67元;④医院一体化处理池,临时建筑,价值396798.08元;⑤医院污水处理机房,临时建筑,价值19590.00元;⑥医院食堂(含锅炉房),临时建筑,面积311.01平方米,价值608577.79元;⑦行政楼一侧钢架玻璃连廊。合计资产6384344.01元。
2、服务内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我院处置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据相应的资产评估服务报告。
四、价格要求
1、报价为包干价,含税、运杂费等相关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服务及相关成果交付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清全部服务价款。
五、交货要求
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
2、交付地点: 兴山县人民医院。
六、报价文件组成
1、供应商应按询价函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2、供应商应就以上项目的相关评估服务做出书面承诺;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
3、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评估师资格证明、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1-6)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应按报价函中要求提供资质资料,凡未按要求编制报价函的,我单位有权拒绝其报价。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一式三份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24日10时00分起至 2020 年 11月27日11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相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 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招标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中标人在规定的有效时期内对我院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并出据我县财政部门认可的资产评估服务报告,方为验收合格 。
4、此次所购服务总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15000.00元。
招 标 人: 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