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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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1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为保证****年**月底前全面实现全省高速公路视频上云的需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进一步明确视频上云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川交高管运便〔****〕**号)要求,**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公司收费站、路段监控视频进行上云系统建设工作。现由**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为保证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实现全省高速公路视频上云的需要,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进一步明确视频上云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川交高管运便〔2020〕33号)要求,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公司收费站、路段监控视频进行上云系统建设工作。现由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1、工程概况
遂广高速公路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及广安市境内。路线起于遂宁市蓬溪县金桥乡接绵遂(G93)高速公路,经蓬溪县高坪镇、三凤镇、蓬南镇,广安市武胜县赛马镇、金牛镇、龙女镇、沿口镇、飞龙镇,岳池县齐福镇,止于广安市枣山镇接沪蓉(G42)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 102.941km。全线采用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 26.0m。设置连接地方的互通 8 处,枢纽互通 4 处。
遂西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 65.85 公里。起于遂宁市蓬溪县吉祥镇涪山坝,顺接遂宁市规划的城市道路。在西充境内进入车龙、经 占山乡,设置西充互通;经常林、复安、关文,止于太平镇贾家湾,设置太平枢纽互通,与广南高速公路相接。路宽 24.5 米,双向 4 车道,设计时速 80 公里/小时。设置连接地方的互通 4 处,枢纽互通 3 处。
2、标段划分
本次比选项目为遂广遂西高速公路视频上云系统建设施工工程,全线划分为1个标段,即SPSY标段。
3、工作内容
在规定工期内,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视频上云系统建设施工,并与省级视频云平台对接。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立视频上云汇聚点,增设视频上云网关及交换机等设备并租用运营商的专线线路,将包括收费站、路段监控视频共计115路视频转码上云传输至省级视频云平台。本次比选内容包括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开通,以及人员培训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工作。
4、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条件
4.1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须独立完成国内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施工项目1个及以上,且工程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4)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相应的财力:2019年度税后利润大于等于零。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报价,严禁转包和分包。
4.4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开标前上个月或开标前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4.5信誉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3)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4)关联关系: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
5.比选申请保证金
5.1 比选申请人最迟应在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以上(以比选人到账时间为准),按比选文件要求向比选人交纳人民币 1 万元的比选申请保证金。
5.2 比选申请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由申请人基本帐户转出比选申请保证金,提交到如下开户银行的账户中:
账户户名: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遂宁分行
账 号:51001678608059888999
5.3 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申请处理。
5.4 若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①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
②比选申请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③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评审阶段发现比选申请人或签订合同前发现中选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5.5 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递交
比选申请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方式由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比选人指定的账户,且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以上到账。比选申请人须将电汇回执单或现金转账凭证影印件(彩色或黑白)装入比选申请文件。
5.6 比选人最迟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与中选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选人和其他中选候选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撤回比选申请文件但已递交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比选人将自收到比选申请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其比选申请保证金。
5.7 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将在比选申请人代表凭单位介绍信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支付申请、收据等资料交比选人业务经办部门办理退还手续后,一次性退还至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
5.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2)比选申请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协议书;
(3)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
(4)评审阶段发现比选申请人或签订合同前发现中选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6、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审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其中第一个信封采用综合评分法,第二个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7、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11月24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1.进入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或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sgsx.com)后,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及参考资料的电子版。
2.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公布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和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sgsx.com)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3.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比选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比选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8、比选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比选人不组织标前会和现场考察,比选申请人须自行进行现场考察,在充分了解工程内容和工作质量要求后,进行合理报价。
8.2比选报价文件送交
比选报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上午10:00 ~ 10:3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比选报价文件送交至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报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9、比选公告发布
比选公告于2020年 11月24日发布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ygs.com)和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sgsx.com)上。
10、比选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比选人将在2020年12月1日上午10:30,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楼会议室对送交的比选报价文件进行开启。比选申请人须参加并在开启结果表上签字确认后,评审委员对送交的比选报价文件进行下一步评审。
11、评审结果公示
1.评审结果将发布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和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sgsx.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投诉处理:本次比选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函〔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9〕32号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12、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遂宁金桥新区遂广高速金桥收费站
电 话: 13683449963
传 真: 0825-5822000
联系人***
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督电话:***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督电话:***
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