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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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核电***、***大修常规岛BOP及循泵房外委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核电***、***大修常规岛BOP及循泵房外委检修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三门核电102、202大修常规岛BOP及循泵房外委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核电102、202大修常规岛BOP及循泵房外委检修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三门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CNSC-20SMHD011249
2.2 招标项目名称:三门核电102、202大修常规岛BOP及循泵房外委检修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招标人就三门核电1、2号机组102、202大修期间常规岛/BOP厂房及循泵房内的机械、电气、仪控设备的预防性维修、消缺、试验、变更及配合等工作进行招标。
2.4 招标范围:三门核电1号机组和2号机组常规岛/BOP及循泵厂房具体包括1/2-20、1/2-60、1/2-015、1/2-036、G-011、G-014、G-032、G-71。检修工作范围详见102大修常规岛/BOP及循泵房外委检修项目清单和202大修常规岛/BOP及循泵房外委检修项目清单。(技术要求附件五和附件六,该清单招标阶段供参考,大修前确定具体清单,以大修期间常规岛/BOP及循泵厂房实际发生的外委检修项目为准进行结算)。
2.5 质量要求:大修后启动一次合格率应达到100%。
2.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02大修之日起(包含大修前准备工作)至202大修质保期结束。102大修预计_2021__年_7__月开工,至_2021_年__8__月结束,预计工期25天;
202大修预计_2022__年_7__月开工,至_2022_年__8__月结束,预计工期25天。
以上为暂定大修时间,具体大修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7 项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三门核电有限公司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停业、破产、兼并等不利于合同实施的状况;
2) 需具有完整的维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3.2 财务要求:不得出现下列任何情况
1) 连续三年审计意见为“有保留意见”且无法合理解释;
2) 连续三年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
3) 未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且无合理解释。
3.3 业绩要求:
1) 投标人需具有近五年内单机组功率为百万级千瓦电厂或类似项目大修业绩。
2)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需提供以往大修项目售后服务记录)。
3)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五年以上的管理经历。
3.4 信誉要求:目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 其他要求:
投标人一旦中标,应确保其在三门核电现场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均身体健康,无甲、乙类传染病和精神病。人员在进入三门核电现场之日起向前14天内应无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无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接触史;人员入场前的身体状况和活动轨迹应符合三门核电疫情防控工作的控制标准,到场后须按照甲方的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向其提供每日健康信息。若隐瞒相关人员信息,导致甲方产生的一系列隔离措施、消毒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若由此引发传染疫情或其他严重后果,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投标人一旦中标,人员进场之后如果因甲方原因发生核酸检测或者隔离,产生的费用及对工作和其他方造成的影响由甲方承担,非甲方原因导致的核酸检测或者隔离,产生费用及对工作和其他方造成的应影响,由中标人承担。
3.6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电子文件),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次招标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17时至200年11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愿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下载招标文件。
4.4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
4.5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建议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收件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5.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12月14日09时30分。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8. 其他事项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