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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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7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丁桥镇保胜安置区块二期工程桩基检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丁桥镇保胜安置区块二期工程桩基检测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丁桥**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丁桥镇保胜安置区块二期工程桩基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丁桥镇保胜安置区块二期工程桩基检测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海宁市丁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宁市丁桥镇保胜安置区块二期工程桩基检测建设地点为丁桥镇;建设规模:区块内共89幢178户。静载测桩178支,小应变检测2848支。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造价:约73万元;
工期要求: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要求在具备检测条件后3天内提供简报;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的外作业要求在具备检测条件后15天内完成,在外作业完成后的10个日历天内提交检测报告;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0年11月19日,上午08:30时至2020年11月27日,8:30时止 ,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办理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四楼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公园路58号]。
5.2因新冠病毒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现场投标的,投标人送达标书后即刻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送达,如接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标书的,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丁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87662127 电 话: 0573-87238807
传 真: / 传 真: 0573-87238807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 |
*** |
4 |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1、所有原件要求投标单位随身携带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