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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火灾核损评估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24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24
截止日期:2020.12.10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采购火灾核损评估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火灾核损评估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采购火灾核损评估服务单位 采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火灾核损评估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火灾核损评估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32-00443
项目名称:采购火灾核损评估服务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5.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内容:选择一家火灾评估核损服务机构,在合同期内,从事招标人委托的火灾评估核损服务。评估对象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发生火灾的居民楼、办公楼、厂房、库房、大地、树地等项目,评估结果为出具完整的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评估报告。

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投标人从业人员要求本次招标实行中介机构专业人员报备制,在中标服务期内,必须由报备人员提供评估咨询服务。

1.委托的项目必须由报备人员中具备三年工作经验评估师的人员担任项目组长。对出现不负责任、技术水平差、差错率高、拖延时间等情况人员,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报备人员资格,当该中介机构剩余报备人员不足原报备人员一半时,该中介机构合同自动中止。

2.企业报备人员最少5名,项目负责人***

3.报备人员要求: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从事评估工作三年以上,有丰富从事经验,而且政治素质可靠、道德品行优良、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清廉。

四、质量要求:应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标准及其他要求。

五、管理要求

履约期间,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本地财政部门的管理。中标企业如不响应上述管理要求将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将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风险。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取得省财政厅资产评估备案或被政府部门认可的公估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1-24至2020-12-01,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1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
六、开启
时间:2020-12-1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等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身操作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在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301050140800003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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