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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七院临床试验资料(药品)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2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药品招标 资料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23
截止日期:2020.12.01
招标业主: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我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知名品牌公司(包括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临床试验资料(药品)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K-HW-******* 采购需求 需求清单 技术参
关键词: 药品 资料
 
招标公告正文

我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知名品牌公司(包括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临床试验资料(药品)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K-HW-2020026

  1. 采购需求

    需求清单

技术参数

参考图片

1.采用厚度≥1.0mm的电解钢板喷涂制作,焊接部位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漏焊、虚焊、裂纹、起泡等缺陷,层板中部应设置加强筋;所有工件经模具冲压折弯焊接而成,焊接部分打磨、抛光处理平滑过渡,焊接口表面光滑。                        2.配缓冲门铰;整体按标准个体的倍数配置,其中非标个体根据空间定制,符合采购方需求。                                3.门板采用钢制掩门,内扣拉手。柜体底部需要有100MM钢制脚。防止物品受潮。含优质锁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mm)

数量

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元)

报价(元)

合计(元)

1

4门储物柜

800*400*1800

20

1380

 

 

合计(元)

 

注: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安装费、税费等全部一切费用;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制单价且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总限价27600,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1. 现场勘察: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可自行联系前往;

  2. 交货日期:中标及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送货、安装完毕;

     

    三、投标报名(资质预审,不需提供报价信息,可现场报名或快件投递报名材料,但仅接受纸质版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需有家具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为非法人代表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承诺函(附件一)

    4、投标单位联系方式(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必须提供邮箱信息,用于电话号码无法联系情况下,可用邮件通知报名结果。

    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下午5:00。

    投递地址:***

     

    四、投标文件需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需有家具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为非法人代表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格式按上表的“需求清单”填写即可

    4、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承诺函(附件一)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上午10: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

    五、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0年12月1日上午10:30,行政楼会议室。

     

    六、成交原则:

    本项目为院内公开竞价的采购方式,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若本项目经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后,报名供应商均不满足法定3家的,本项目可以转成实质性响应几家评几家的方式进行采购。

     

    七、送货期限、售后服务及其他

    送货期限:中标并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送货、安装完毕。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完成供货的,每逾期1天中标供应商向院方偿付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价款的30%。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为全新正品、整体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售后服务:提供五年质保及终身维护服务。(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货物达产品总量的 5%,质保期延长 1 年。送货安装全程必须保证院方一切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运作,否则一切直接或间接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其他:1、中标人需在官网公示中标结果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打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中。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正式申请,采购人于30个日历日内无息退还;

    2、中标人未履行本招标文件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的,应按中标价总价款的10%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于30天内支付货款给中标人。中标人应按期向采购人提交正规税务发票,作为付款的前提条件。

     

    九、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竞价。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

     

    附件一:投标承诺函模板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一

四、承诺函

致: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招标

就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承诺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列明的各项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应答将作无效处理,被将记入贵院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允许公示,同时将被提请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禁止其参与贵院的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公司如果获得中标(成交)资格,将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应答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成交)资格;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成交)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应答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成交)资格时,愿意接受贵院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获得中标(成交)资格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贵院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应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应答文件中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应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贵院作出的处罚处理。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不进行联合体投标。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及贵院相关采购管理办法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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