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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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7 |
地 区: | 青岛市 |
内 容: | 流水号:(招)*************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高新区**路(经二路至前海路)道路及综合配套项目 预制箱梁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ZTJG-SD-****-*** )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高新区**路(经二路至前 |
关键词: | 路 |
流水号:(招)2020112300041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分公司高新区龙海路(经二路至前海路)道路及综合配套项目
预制箱梁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ZTJG-SD-2020-180 )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分公司高新区龙海路(经二路至前海路)道路及综合配套项目所需预制箱梁,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分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高新区龙海路(经二路至前海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
2.工程地点:高新区西片区,南起经二路,北至现状前海路。
3.工程内容:本项目南起经二路,北至现状前海路,全长 623m,规划红线宽度 35m,绿线宽度 7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及交通设施等。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也称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
4.3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5 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与纸质版一致的pdf文件一份及可编辑的word文件各一份,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7 日 10 时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 12 月 7 日 10 时。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深圳路179号109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0 年 12月 7 日 10 时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深圳路179号109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分公司
组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9号华沃华沃大厦109会议室。
邮 编:266100
联 系 人***
电 话:13589267418 13708968363
传 真: 0532-80991520
邮 箱: 3526264290@qq.com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分公司
2020 年 11 月 17 日
附件: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投标保证金 |
计划交货期 |
送货地点 |
1 |
XL-01 |
预制箱梁 |
块 |
42 |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证书。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有充足的检验合格的专业供应设备。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有近3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业绩。 7.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
300元 |
2万元(与项目合作并有工程欠款的,可由项目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说明,免交此费用 ) |
2021.2.25 |
青岛市高新区河套街道中铁建工集团龙海路项目现场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条款:形象进度付款:本合同按照买受方施工项目形象进度付款,买受方承建项目完成桥梁铺装工程验收合格后10日内双方完成结算,出卖方10日向买受方提供与当阶段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买受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买受方收到发票后60日内付至双方结算金额的60%,以此顺延,10个月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为2年,自工程整体竣工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