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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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潘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服务能力,更好的服务于辖区内群众,为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智慧品牌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积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远程监测、智能终端等技术,开展智慧化、个体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卫生 医疗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服务能力,更好的服务于辖区内群众,为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智慧品牌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积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远程监测、智能终端等技术,开展智慧化、个体化和互动性随访管理,实现健康体检数据和随访数据自动采集,上传,提高智慧化服务水平,逐步取消纸质档案及相关表单,应科室申请、院委会研究决定,外科需购置高清电子肠胃镜一台;检验科需购置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一台;碳十三红外线光谱仪(胃幽门螺旋杆菌监测仪)一台;超声骨密度仪一台;公共卫生查体终端主机及系统一套。
共分为两个标包。第一标包预算金额:1000000元,第二标包预算金额:3700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附件。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详见附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0年11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11月2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附件:需求方案-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pdf
发 布 人:齐河县潘店镇中心卫生院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