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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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15 |
地 区: | 新余市 |
内 容: | 为了盘活企业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我公司现决定对位于上新线花鼓山段的一块土地实行对外租赁经营,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招标物及面积:上新线轨道花鼓山段一处闲置土地,土地总用地面积**.**亩(*****.*平方米)。 二、招标物地址:位于原花鼓山矸山发电厂。 三、招标物租赁期限限定为*.*年 |
为了盘活企业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我公司现决定对位于上新线花鼓山段的一块土地实行对外租赁经营,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招标物及面积:上新线轨道花鼓山段一处闲置土地,土地总用地面积32.45亩(21637.4平方米)。
二、招标物地址:***
三、招标物租赁期限限定为4.5年,即从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如履约较好,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的权利(涉政府规划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但应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提交书面申请。
四、招标物月租金起底价:1元/平方米(年租金按26万元起标,年标价未达26万元为无效标书)。租金每年按3%比例递增。
五、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六、交易保证金:投标人向招标单位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未中标者将如数以转账方式退还,若中标者在中标日起7日内未能与招标单位签订租赁协议的,将不予退还。
七、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价六个月租金。
八、招标方式:
(1)参加投标方请于2020年11月24日至12月11日到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新余矿业207室)报名,交纳交易保证金,提交相关资料:
= 1 \* GB3 ①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 2 \* GB3 ②个人须递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本人签字确认;
= 3 \* GB3 ③交易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至我公司账户
收款单位: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新余市分行营业厅
帐 号:1505202609200028337
(2)参加投标方请于2020年12月15日09:00到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集中,09:30开标。
(3)投标方报价应密封送达,并在封口处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确认。
(4)开标当场拆封,投标最高价方为中标方。
九、其他说明:
(1)该地块无水无电,需承租户自行安装,所需费用由承租户支付;
(2)承租方必须依法使用该地块,如需改变用途或在现有地块上新建建筑物及构筑物等,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租期期满,承租方无条件交回所承租的土地,自行拆除承租土地上所搭建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或无偿交给出租方,出租方不折价不补偿。
2020年11月23日
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