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0 |
---|---|
截止日期: | 2021.01.01 |
地 区: | 广元市 |
内 容: | **海螺根据生产需求,现对****年度生料用建筑垃圾(排废渣土)及生料用煤矸石采购业务进行公开招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标的物 数量 质量指标 交货地点 备注 煤矸石 (生料用) *.*万吨/月 AL*O*≥**%、水份≤*%、MgO≤*%、 |
广元海螺根据生产需求,现对2021年度生料用建筑垃圾(排废渣土)及生料用煤矸石采购业务进行公开招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标的物 |
数量 |
质量指标 |
交货地点 | 备注 |
煤矸石 (生料用) |
0.8万吨/月 |
AL2O3≥15%、水份≤8%、MgO≤5%、SO3≤2%、碱含量<2.5%、粒度≤150mm,不含杂物。 |
广元海螺联合储库,由中标单位提供反铲协助卸车。 | 数量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
建筑垃圾(生料用) |
5万吨/月 |
AL2O3≥13%、水份≤8%、MgO≤5%、SO3≤2%、碱含量<3%、粒度≤150mm,不含杂物。 |
二、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标的物生产或销售资质,并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2.投标人在海螺各公司近两年内招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报名无效。
3.投标报名单位需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其中煤矸石(生料用)月供货能力不低于0.4万吨,建筑垃圾(生料用)月供货能力不低于2万吨。
4.投标渠道之间不允许存在关联关系,如经招标单位核实投标渠道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仅允许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取消其他关联单位投标资格。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2.贸易渠道需提供标的物购销合同、处置转运合同、发票等可证明具备履约能力的相关材料(直供渠道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报名渠道提供的材料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投标报名渠道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未经招标方调研渠道还需配合提供尽职调查等材料。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陆海螺物资阳光采购平台:http://ygcg.conch.cn(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
1.招标信息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21日08:00-11月28日8:00;
2.阳光采购平台报名起止时间:
2020年11月21日08:00-11月28日8:00;
3.资格审核:2020年11月28日
4.标书费交纳及发放标书时间:
2020年11月29日8:00-12月4日18:00,通过资格审核并已交纳标书费的投标渠道在阳光采购平台自行下载标书;
5.投标保证金交纳及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5日起,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可自行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9日15:00,超时系统自动关闭,无法投标报价。
6.投标人需承担招标有关的费用,通过资格审查后,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标书时需交纳标书费200元;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中参与煤矸石(生料用)投标交纳5万元,参与建筑垃圾(生料用)投标交纳8万元,招标人不接受现金交纳,需通过银行对公转账交纳;中标单位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预计金额的3%,四舍五入以万元为单位取整),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补齐;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书面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标书费不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五、报价原则
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费用、各类协调费用等潜在费用,合理报价,原则上合同期内价格不作调整,报价时必须注明相应税率。
六、评标原则
按照除税价格最优确定相应数量中标单位,具体以开标前评标组人员所定评标原则为准。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八、中标合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九、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疑议的,请致电广元海螺投诉电话:15181358688,联系人***
十、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811 0104 0004 414
开户行:农行广元市分行朝天区支行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