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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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11 |
招标代理: |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恩施土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包二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审【****】**号、**州发改审【****】**号、**州发改审【****】**号、**州发改审【****】**号、**州发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高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包二工程总承包(EPC)已由 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18】95号、恩施州发改审【2019】24号、恩施州发改审【2019】25号、恩施州发改审【2019】27号、恩施州发改审【2019】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高新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6.1547亿元,以发改委立项备案金额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 年内滚动实施完毕,实际工期以项目中标后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中标人根据项目的相关备案等前期资料,组织、完成该项目设计、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的建设内容,以及招标人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且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1)、(2)项任意一项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2投标人的企业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指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 1 个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金额在 50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 EPC 项目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2)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指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 1 个类似项目业绩(指项目投资金额在 50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 EPC 项目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3.3投标人的企业财务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 2019 年末净资产达 1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净资产为联合体牵头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 2017、2018、2019 年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共同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10 亿元)的投融资能力,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授信证明为准。
3.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设计负责人***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的牵头方须具是施工单位。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 11日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联系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enshi.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5楼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 301
邮 编:445000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15571842775 电 话:0718-793668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年11月20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