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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管道燃气二期(2021-2022年度)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2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20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管道燃气二期工程 已由******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备案证*****************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道燃气二期(****-****年度)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管道燃气二期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备案证14060645002100540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顺德区管道燃气二期(2021-2022年度)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顺德区管道燃气二期(2021-2022年度)工程,管道压力为中压或以上级别,包括顺德区大良、乐从、容桂等十个镇街内约180公里的燃气工程安装及燃气管道穿越工程。工程内容:包括管道铺设、阀门、管件安装、土方开挖及回填等。项目建安费约20745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的施工期及保修期,本项目预计建设期:2021年 1 月 1 日-2022年12月31日。本工程包含多个单位工程,具体监理的单位工程以2021年-2022年内业主下达的施工任务单为准。如合同期满,结算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金额的,经双方同意,合同顺延一年。在合同顺延期间,结算金额或合同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合同终止。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具体组织对工程项目各阶段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结算、审计等管理和控制等工作的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及整理归档,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等工作。本项目监理费6948500.0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监理服务收费折率包干并按实结算。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监理类企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3.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4.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监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4.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11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鉴海北路110-114号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22382519

 

 

传    真:0757-2222802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23号10楼1001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22209039

 

 

传    真:0757-22209032

 

 

电子邮件***

 

 


     


     

 


     

 

 


 

 


 


 


 


 


 


 


 


 


 


 


 

2020年11月20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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