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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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7 |
招标业主: | 武汉市第四医院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两台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 |
关键词: | 医院 |
项目编号:2020-14-1
招标项目:武汉市第四医院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两台
采购预算:人民币9.9万元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方式:院内招标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
报名地址:***
联系人: 付峣 设备科 联系电话***
刘向红 采管办 联系电话***
各报名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领取文件(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4.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基准户对应的银行资信证明。
5.近三个月纳税凭证、近三个月缴纳社保情况。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