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1日9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KZZFCG—2020-185
项目名称:喀左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1包:3516000 元 02包:244000 元 03包:620000元
最高限价:01包:3516000 元 02包:244000 元 03包:620000元
采购需求:01包电子设备;02包厨房设备;03包学生课桌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按照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包:投标人 必须具备和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11月20日至 2020年11 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
方式: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发放
售价: 0 元
2020 年12月11日9点 (北京时间)
地点: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所有资料扫描后制作成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3、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4、报名表(注明项目名称、包号、报名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发送至邮箱(01包邮箱地址:***
zfcg2004@163.com,
02 包邮箱地址:3224469609@qq.com,03包邮箱地址:***
采购人: 喀左县教育局
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