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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警用囚车询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9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囚车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9
截止日期:2020.12.04
招标代理: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法院警用囚车)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法院警用囚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法院警用囚车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
关键词: 囚车
 
招标公告正文
(法院警用囚车)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法院警用囚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0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3-00991
项目名称:法院警用囚车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采购需求:囚车1辆,专门用于押送犯罪嫌疑人,可以实现车内全景监控,车辆前后监控并将视频存储3个月供查询,且支持信号远程查看。

2.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一、车型座长≥5235mm,宽≥1800mm,高≥1980mm,轴距≥3430mm。发动机:1TZS。排量≥2.0(汽油),最大功率≥100KW,轮胎规格≥195/70 R15,座位≥七座;档位≥五速手动;前独立悬架后纵置板簧;ABS EBD;全席安全带;单拉门或双侧拉门;≥15吋钢轮及配套轮罩;动力转向;前门电动窗中控门锁;前后空调、前后冷风、前后暖风。二、车身外观 车身涂装按公安部2004式警车外观制式喷涂,采用优质油漆;前后防撞梁铝制。三、图像采集系统 4G图传无线传输1套,车载专用硬盘录像机支持8路1080P视频输入、POE供电,支持1个2.5寸SATA 硬盘、1个SDHC卡,无风扇设计、全铝机身、专业减震技术,支持3G/4G、WiFi 、GPS/北斗等;内存硬盘≥2.5寸SATA500G1块;车外防水摄像机2个,像素≥200W像素 最大分辨率1960x1080 CMOS传感器;高清半球摄像机3台,像素≥200W像素最大分辨率1960x1080 CMOS传感器,但是因囚车隐蔽性要求,车内光线不足,摄像机要求在黑暗环境下能正常工作并提供清晰图像;车载液晶显示器≥7寸1台。四、车辆内饰 全车地板,起到隔音、防震作用,表层用高分子环保材料地板革处理,起到阻燃、耐腐、防水作用。五、警示安全系统 长排LED警灯/BC001 1套,安装于车顶部含警报器;爆闪警灯 8组;中网爆闪块/BC002 2组;六、供电系统 2000W正弦波充电逆变一体机1个,.输入电压DC12V,输出电压AC220V plusmn;3﹪,最大输出功率1500W;蓄电池组1套,电压12v,容量100AH,免维护蓄电池;12VDC-DC保护器1个,与车载供电系统配套,插座2个,继电器2个。其余辅材均按需配备,整车无改动无额外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囚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1-20至2020-11-26,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楼
六、开启
时间:2020-12-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必须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沈阳沈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
账号: 40379101960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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