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E3203010319004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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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11.19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柳新矿采煤塌陷地修复工程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新矿采煤塌陷地修复工程项目已由*****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徐铜发改投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区柳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
柳新矿采煤塌陷地修复工程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新矿采煤塌陷地修复工程项目已由徐州市铜山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徐铜发改投审【2020】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铜山区柳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柳新矿采煤塌陷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鑫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柳新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区域总面积约126000余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硬质铺装,园区内沥青道路(宽度4m-6m),景观小品,园林绿化,水电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1.3合同估算价:总承包合同估算价16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专家论证除外),施工期210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必要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等、物资采购、施工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质量标准:
2.4.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4.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4.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园林绿化、风景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综合工程、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园林绿化工程类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条件要求(以下条件具备其一):
3.1.2.1施工投标申请人自2015年1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大于或等于9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或施工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1.2.2设计投标申请人自2015年1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大于或等于3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为准,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2项目负责人***
3.2.1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2.2.1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应具有自2015年1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大于或等于9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或施工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2.2.2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单位应具有自2015年1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大于或等于3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为准,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 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 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3.4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5投标申请人(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11 月 19 日至2020年 12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采用评定分离制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铜山区柳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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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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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徐州市铜山区柳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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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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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 编:2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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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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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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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 话:1800520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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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