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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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17 |
地 区: | 临沂市 |
关键词: | 设计 |
西埝头片区二期(三小片区)棚户区改造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西埝头片区二期(三小片区)棚户区改造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西埝头片区二期(三小片区)棚户区改造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兰陵县卞庄街道办事处西埝头村,东至滨河西路、南至莲花山路、西至文化路、北至志成小区,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4479㎡,总建筑面积1676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202㎡(含住宅建筑面积107942㎡,商业建筑面积17696㎡,配套公建面积564㎡),地下建筑面积41456㎡。容积率2.31,建筑密度23%,绿地率20%,总居住户数715户,机动车停车位740个。规划设计12栋25层住宅楼、4栋17层住宅楼、4栋11层住宅楼、2层商业楼;项目总投资为50000万元。
2、建设地点:兰陵县卞庄街道办事处西埝头村。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6、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采购: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
(3)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
(1)项目总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09时30分,过时不予受理。
3、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238号文《关于加快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互认应用的工作方案》及临沂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山东省健康电子通行码》,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间隔1米以上,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参加投标的所有人员按文件要求需做好自我隔离与防护。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保险机构应当在临沂市设有服务机构,且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投标保证金使用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均可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与保函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只有纸质保函于开标前到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办公室(213室)办理登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兰陵县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临沂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颐高上海街一期B座0805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