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厢内灭火弹、半自动破玻装置加装采购项目(包一、包二)
项目编号:GJ2020017
二、招标项目说明
(一)项目说明:
1、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公交车安全防范集中攻坚行动方案》(苏公通〔2019〕172号)、《全省公安机关重点目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苏公发〔2020〕1061号的文件要求,推进完成公交车辆车厢内自动灭火装置设施安装工作。
2、2020年年底前,公交车车厢内自动灭火、破玻等新技术运用覆盖率达到80%,2021年年底前,公交车车厢内自动灭火、破玻等新技术运用覆盖率达到100%。经统计我司需加装自动灭火装置的公交车共计40种车型,合计车辆数为1563辆。
3、本项目共分2个包
包一:车厢内灭火弹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二:半自动破玻装置加装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可同时投包一、包二。开标、评标顺序为包一→包二。投标人不可兼中2个包。
5、请各投标人按所投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所投包名称,投标时分别密封递交。如不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包一45.327万元,本包设定最高限价45.327万元。
包二34.386万元,本包设定最高限价34.386万元。
(三)采购清单: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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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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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车辆数/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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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数量/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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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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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厢内灭火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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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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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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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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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自动破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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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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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6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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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货时间、地点和数量:
1、供货及安装时间:
(1)2020年12月31日前中标单位需完成车厢内加装自动灭火弹、半自动破玻装置设施车辆总数的80%以上。
(2)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剩余车辆车厢内自动灭火弹、半自动破玻装置设施的安装工作。
(3)2021年6月30日完成车厢内自动灭火弹、半自动破玻装置设施安装验收交付使用。
2、供货及安装地点: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送货及安装。
3、免费质保期: 3 年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8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yzgjgs.com/n/pages/)”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获取:
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压缩发送至邮箱(1148170910@qq.com)获取招标文件(请提前电话联系)
五、投标保证金:
每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12月8日上午9:30)以银行汇票、本票、银行保函的形式送达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送达我单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户名: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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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交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95067000018150168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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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 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0年12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邗江区联合广场A区8楼会议室)
七、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邮箱:1148170910@qq.com
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