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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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博雅学校附近**公厕及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郯东路**号(***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方式:****-*******(***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九相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省*******(区)北外环路**号财税大楼*楼联系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博雅学校附近新建公厕及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 | 1 | 1.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投标单位自行声明);4.财务状况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39.5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