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7 |
---|---|
截止日期: | 2020.11.23 |
招标业主: | 武汉市东湖医院 |
地 区: | 武汉市 |
内 容: | 现*******就整体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项目进行蹉商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整体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项目 *、总体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潜在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平台进行备案 |
关键词: | 医院 |
现武汉市东湖医院就整体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项目进行蹉商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概况
1、采购人:武汉市东湖医院
2、项目名称:整体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项目
3、总体要求
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2) 潜在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平台进行备案,咨询单位具备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专业类别包含建筑专业)。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4、采购总预算:9.8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相关规定递交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1、各包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售后服务等能力。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 送达地点:武汉市东湖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2. 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 23日14:00时(注:当天13:5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并资格审查)。需提供一份正本 ,二份副本。
四、磋商地点及时间
1. 地点:武汉市东湖医院会议室
2. 时间:2020年 11月 23日14:00时
联系人***
电 话:027—87586557(采管办)
电 话:027—87515330(监察科)
地 址:武汉市东湖东路17号
邮 编:430074
武汉市东湖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