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7 |
---|---|
截止日期: | 2020.12.02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菏泽*文化馆新馆灯光音响等设备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菏泽*文化馆地址:菏泽*府南街***号(菏泽*文化馆)联系方式:*******(菏泽*文化馆)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地址:**省菏泽*经济开发区*(区)长江路****号中达御园**号楼联系方式:****-***** |
关键词: | 文化馆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菏泽市文化馆新馆灯光音响等设备购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相关产品供货、安装能力及其相应的服务,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日期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后);4、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规定;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73.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