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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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10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省********局交通警察大队*乡道第四期智能交通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一、采购人:*****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城七贤路**号(*****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方式:****-*******(*****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县乡道智能交通监控建设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873.734400 |
B | 县乡道智能交通信号灯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310.457800 |
C | 两个标段监理 | 1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332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