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张家湾公安检查站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丁字桥中南花园饭店南苑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张家湾公安检查站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BYFF-2020-A021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张家湾公安检查站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陆佰柒拾陆元整(¥15.9676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需求:显示屏采购。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三章内容,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到我公司查阅询价文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
质保期:2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报名期内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丁字桥中南花园饭店南苑楼二楼)
(三)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获取询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3、供应商需携带符合资格条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四)售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丁字桥中南花园饭店萃华楼1楼
五、开启
(一)时间:2020年11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丁字桥中南花园饭店萃华楼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询价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