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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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17 |
招标代理: |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中央财政奖补项目粪污处理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年农村 |
赵县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中央财政奖补项目粪污处理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赵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赵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赵县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中央财政奖补项目粪污处理中心工程主要建设粪污处理中心6座。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 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粪污处理中心2座、二标段粪污处理中心4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愿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7日8:30时至2020年11月23日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录恵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同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本项目。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或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投标被否决,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平台使用费由平台收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恵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为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恵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1)招标人:赵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2)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hbhszbgs@163.com
地址:***
8.备注
投标人自行登录恵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或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投标被否决,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本公告各发布媒体进行网上发布。投标人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关于本次招标的澄清、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投标人通过恵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恵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办理流程及咨询电话:***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