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金茂新城雅苑45套公共租赁住房家用家具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茂新城雅苑45套公共租赁住房家用家具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113-139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0-20-0684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696375.00元(国库资金:696375.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0、最高限价:69.6375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35天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17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23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3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27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下午14: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阳路8号10楼F座
2、磋商地点:长阳路8号10楼F座。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081 |
邮编: |
200082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