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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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8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气代煤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气代煤工程监理招标已由 ***行政审批局以泊发改审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政府补贴,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 |
关键词: | 监理 |
泊头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泊头市2020年气代煤工程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泊头市2020年气代煤工程监理招标已由 泊头市行政审批局以泊发改审批2020305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政府补贴,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40%,招标人为泊头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泊头市2020年气代煤工程,涉及泊头市市域内的两个乡镇(四营、西辛店)区域范围内的106个村庄约12200户居民的气代煤工程。 2、实施地点:泊头两个乡镇区域(四营、西辛店)范围内的106个村庄。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政府补贴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开始日期之后)。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16 09:00至2020-11-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08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泊头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062150 |
邮编: | 06215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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