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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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5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漯河(luohe)/采购公告 |
关键词: | 货车 柴油 |
项目概况 郾城区龙城超限站柴油货车尾气人工检测及入户非移动机械检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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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郾采磋商采购-2020-117 | |||||||||||
2、项目名称:郾城区龙城超限站柴油货车尾气人工检测及入户非移动机械检测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3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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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郾城区龙城柴油货车检测点(008)每天24小时值班检测过往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工作;每天不低于50台车次;对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入户抽检抽测每月不得低于500辆/次工作。 服务要求:达到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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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车); 3.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仅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3.3、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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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0年11月14日 至 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如有)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0年11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至开标现场。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0年11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8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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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郾城区环境保护局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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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