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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XL180117-05S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大学建设项目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军民融合研发中心项目幕墙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教发函[2018]8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89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89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幕墙工程 |
2.2 工程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
2.6 工期要求: 40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321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幕墙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军民融合研发中心项目,幕墙面积约19497平方米(不包含铝合金门窗),其中最大单体幕墙面积约9500平方米。主要功能体量分为两个,分别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和军民融合研发中心。主要幕墙形式包括:陶土板幕墙、明框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金属格栅幕墙、铝合金门窗、铝板雨棚、系统化成品天窗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10 工程规模: 幕墙面积:19497 m2;幕墙高度:26.1 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2-8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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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 |
a. 项目负责人***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c. 项目负责人***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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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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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人民币2560万元及以上且幕墙面积在15500m2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厂房、住宅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若幕墙面积在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可提供加盖图审中心章的图纸。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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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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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1月13日16时28分到 2020年11月20日16时28分为止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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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项目负责人***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5月-2020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 8.7、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8.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1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遇国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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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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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9 |
联 系 人:陆老师 |
联 系 人:何悦 |
电 话: |
电 话:025-85365672 |
传 真:/ |
传 真:025-8332582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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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 |
账 号: |
账 号:4301010919100367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