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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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金寨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 |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六安市 |
项目概况
金寨县人民医院(新区)病理科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HY-C641030
项目名称:金寨县人民医院(新区)病理科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72万元
最高限价:72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轮转式切片机一台、全自动脱水机一台、包埋机一台、低速离心机一台、激光打码机一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0日
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均需使用CA锁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2)投标人注册、办理CA联系电话***
(3)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电话:***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投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供应商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参见中心网站,联系电话***
2、供应商须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虽已接收投标文件,经查询电子服务系统发现供应商未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标书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传。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标书。
4、供应商如果对本项目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以网上形式提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进场交易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每一个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企业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2)参与投标的企业代表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开标现场,自觉遵守开标纪律和工作秩序,服从现场人员管理,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企业代表不得属于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重点区域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投标企业代表是否属于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说明,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其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7、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1)银行转账 (2)网银支付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户 名: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34001747201052500408-137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金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