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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虹桥镇无主全托垃圾清运服务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3 标签: 上海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3
截止日期:2020.11.18
地 区:上海市
内 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飞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年虹桥镇无主全托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招标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飞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1年虹桥镇无主全托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近三年内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虹桥镇无主全托垃圾清运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112-112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z7082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虹桥镇无主垃圾的整治和清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1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17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17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117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1年。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13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8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5、供应商提供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社保证明、纳税证明、2019年财务报表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13至2020-11-2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23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23 15: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普陀区交暨路152号A313室

2、磋商地点:普陀区交暨路152号A31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响应方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无疑问函。2、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需在投标(响应)截止前在采购平台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并打印签收回执,开标时候提供。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飞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
邮编: 201103 邮编: 200333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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