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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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8 |
招标代理: |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第三初级中学**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食堂及附属工程已经由***行政审批局以***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LSX-******-**)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局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 |
关键词: | 教学楼 综合楼 宿舍 中学 教学 |
1.招标条件
灵寿县第三初级中学新建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食堂及附属工程已经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寿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LSX-200929-01)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灵寿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灵寿县狗台乡尹凡同村村东
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55142.31平方米,其中小学部教学楼建筑面积10441.53平方米,中学部教学楼建筑面积14331.73平方米,宿舍楼、食堂建筑面积21025.63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8881.58平方米,附属工程:入口廊架建筑面积378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83.8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
2.3招标范围:该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设备安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建设期限2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5人员要求:
1).拟派勘察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
3).拟派施工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⑧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在“信誉要求”中要求的所有网站进行查询相关记录;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⑩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除联合体外,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16 09:00至2020-11-2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技术资料押金0元。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规定的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参与本项目,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评标,招标文件(含各类澄清修改、疑问回复等)一经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均视为已通知到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平台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平台获取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2)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招标通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2-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寿县教育局
地 址:河北省灵寿县人民西路43号
邮 编:050500
联 系 人***
电 话:0311-82521454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 编:252000
联 系 人***
电 话:16606356292/16606356351
电子邮件***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