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11.13招标公告 > 攀钢钒蓄电池零库存1项公开招标(综合评标)

攀钢钒蓄电池零库存1项公开招标(综合评标)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3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3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正文为图片 标段(包)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ZB********** 采购类别:设备备件 申请时间:****-**-** 委托人:伍元蒙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价格控制方式: 预测价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项目名称:攀钢钒蓄电池零库存*项公开招标(综合评标) 委
 
招标公告正文

正文为图片
         
标段(包)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ZB2011130085
采购类别:设备备件
申请时间:2020-11-13
委托人:伍元蒙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价格控制方式: 预测价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项目名称:攀钢钒蓄电池零库存1项公开招标(综合评标)
委托单位: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报价类型:不含税报价 13%
供应分类:工程机械
是否组合标:组合标
报价响应率:100%
项目经理:王海同
时间设置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11-13 12: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1-19 09:00
开标时间:2020-11-19 09: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0-11-19 09:00
提问澄清截止时间:2020-11-19 09: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偏离项
偏离项 是否允许偏离 内容
付款条件


实行先货后款,以货币或承兑汇票滚动支付。 一、以买方的计量和质量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到货验收合格后,由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如缴纳有质量保证金的,结算时暂扣质保金,凭使用单位使用合格报告办理质保金退还。
二、首次在采购方中标的供应商,货到验收合格并使用3个月后(最长不超过到货后6个月),凭使用单位出具的书面的使用合格证明,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办理结算。
交货期


至2021/12/31
技术指标


其他


需求清单
扩展项: 制造商
序号
采购方案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商品品牌
质量标准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供应家数
交货地
需用单位
备注
1
GZ202011000599
879801010008
免维护蓄电池
规格:6-QW-120/型号:免维护蓄电池
4

1
攀枝花
攀枝花
序号
采购方案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商品品牌
质量标准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供应家数
交货地
需用单位
备注
重要要求
技术质量要求:
详见标包详情。
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1、按照本次招标标的物所列规格型号等涉及的最新国标行标执行,若没有国标行标按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最新企标执行。2、如果报价为替代品牌、规格型号,请报价时在规定栏目按替代后品牌、规格型号填报。必须保证报价规格型号与招标规格型号具备完全互换性,中标方必须确保招标方在不改变现有工况条件安装尺寸的情况下,中标标的物符合现场安装要求及尺寸、使用要求。并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3、投标时必须注明制造厂或品牌,确保所交实物与投标型号、制造厂一致。4、如本次招标中标方为首次向招标方供应本标的物同类产品供应商,为保证合同履行,中标(成交)后应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后供货;成交方提供产品若经使用不合格,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该合同,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方负责。5、本次招标中的注册资金、结算支付方式及技术要求为必须满足条款,不允许偏离,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供货要求: 1、以本次招标清单要求为准。按零库存模式供货,标的物数量为预估,实际以招标方使用单位实际消耗为准;中标方须保持合理储备,保证即需即送。2、合同单品种执行量高于中标量10%且金额大于50万元(不含税)不能供货。3、按评标办法确定中标方并签订供货框架合同。在合同履行期如果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招标方保留重新议价权利。4、合同执行期间若生产调整取消设备等不再需要该备件或中标方不能保供时,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应提前2个月通知中标方,已下达备货通知的,双方协商解决。若中标方因经营等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可以申请终止,但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否则,给招标方造成损失有权追究责任。5、中标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成交方承担。中标方所提供合同设备备件,必须达到正常使用周期,由于设备备件质量问题未达到正常使用周期,产生的损失由成交方负责。6、供货质量要求:成交方应保证所供设备质量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当成交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招标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A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B向成交方收取该项合同5%的违约金;C当对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招标方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成交方索赔;D成交方供货质量纳入招标方供应商评价。E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F新增供应商第一年内供货累计发生2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 三、评标办法:1、资质文件审查:资格后审。2、每个标的按照100分制评分,其中,商务标(价格)占80分、技术标(技术服务质量等)占20分,评分方法及规定见下:a价格评分方法:详见综合评分表。b技术及质量评分方法: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打分评定,详见综合评分表。3、评标委员会只确定满足招标文件且满足评标原则的投标人中标。只能1家投标方中标。4、如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方价格异常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终止评标,按流标处理。5、本招标项目投标最低价格应在招标人承受范围以内(总价最低,且总价及分项价都不超过预测价),如投标最低价格超出招标人承受范围,招标人有权否决。若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3家及以上的,但因超过目标价(预测价)转为竞争性谈判的,只与得分最高方进行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由谈判小组排序,委托方确定是否成交(原则上不超过委托方目标价(预测价)的成交);投标人只有2家转谈判的,按照《竞争性谈判通用规则进行》,不再进行综合打分。只有1家投标的,直接流标。在招标文件无实质性变动情况下,投标方后一次报价不得超过前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四、履约保证:1、履约能力:投标方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2、非招标方合格供应商需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10%收取履保金,采取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纳;按中标合同总金额5%收取质保金。采取在应付货款中暂扣形式缴纳。3.如成交方不能按期交货,采购方有权要求赔偿或终止合同。延期交货的,一律按每批次零库存备货通知单金额(含税)1‰/天,对卖方处罚扣款,但最高扣款金额不超过每批次零库存备货通知单金额(含税)的10%,到货时间以用户签收时间为准。 五.报价要求:1、人民币,不含税包到价(单位:元)。税率13%。2、单价、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保留的报价不予接受。分项报价必须报全,否则废标。3、以投标方单价报价为准。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成本的,可以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资质条件
资质要求:
序号
资质编码
资质名称
资质描述
资质备注
1
QF000110
营业执照
常用资质
2
QF000152
业绩资料
常用资质
注册资金:

业绩要求:

能力要求:

财务状况:

其他要求:

(一)注册资金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的: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1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方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投标方均要求提供近3年以来类似产品在生产型企业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对应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间不得交叉持股、交叉任职,否则视为串围标。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与本次投标,禁止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中标方不得配装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高耗能机电产品。对投标方非自产产品,如采购方需要,中标(成交)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