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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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9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州**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州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SZ*****G-****** *、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项目名称:**州**局公务用车 |
关键词: | 公务用车 公务 用车 |
【项目概况】
恩施州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Z10091G-202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恩施州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56(万元)
6、最高限价:356(万元)
7、采购需求:
恩施州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方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具有车辆销售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销售;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请供应商注册网员并验证通过后,在政府采购栏目中领取对应项目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网员注册方式参见官网http://ggzy.enshi.gov.cn/办事指南中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http://ggzy.enshi.gov.cn/2019/0117/700435.shtml)。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20年12月1日以前通知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7个工作日内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szggzy.cn/)”予以答复。若有需要,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szggzy.cn/)”上公布(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2020年12月1日前传真至采购中心,同时发送至以下信箱:eszfcg@sina.com; 并将质疑函书面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或邮寄送达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部(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建设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州公安局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18-824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