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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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3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年农田残膜回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年农田残膜回收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
关键词: | 政府 |
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农田残膜回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E12000010510002190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农田残膜回收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1200001051000219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62.0455万元 ,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2020年农田残膜回收,使用地膜农作物种植面积为20681.84亩,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农田残膜回收项目 ,标段内容:2020年农田残膜回收,使用地膜农作物种植面积为20681.84亩。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3月,全面完成农田残膜回收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对全区农田残膜回收工作进行总结。(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农田残膜回收项目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须在《天津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www.zcqzc.com)注册成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标段不接受(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通过天津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关注本项目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领取文件.(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获取招标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采取网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本,以电子版形式售出,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请将招标文件费用由单位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板桥镇2020年农田残膜回收项目标书款”,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天津恒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
户名:天津恒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
账号:02251201040002420
(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文件须提供扫描件一套)、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3)邮件主题为:板桥镇2020年农田残膜回收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
联 系 人***
电 话:6946925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恒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新都汇大厦北高层9楼910室
联 系 人***
电 话:1832246321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