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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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绍兴市人民医院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医院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绍兴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绍兴市人民医院DRGs上报(院内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的文件,浙卫医便函[2017]3号,文件通知全省三级医院,浙卫医便函[2017]42号,文件通知全省二级医院,向浙江省医疗质量与绩效评价网络平台(www.zjdrgs.cn:800)(以下简称DRGs网络平台),每月报送病案首页数据。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也下发了相关文件,通知全省公立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向该网络平台,报送病案首页数据。 由于该项目专业性和系统延续性较强,我院拟将该项工作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上海联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项目实施。 理由如下: 1、2018年版的《浙江省第四周期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中,《浙江省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中,有部分一、二类指标的数据,就是来源于DRGs网络平台,该DRGs网络平台的技术服务商是上海联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2、我院数字化病案应用系统一直由上海联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维护至今,运行情况良好。 3、鉴于往年DRGs都是在DRGs上报(院内版)中进行数据分析统计及上报,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实施。 针对上述需求改造的内容,我院拟采购“DRGs上报(院内版)”项目,预算金额65万元,服务期为自上次项目结束之日起为期3年。为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及整体系统兼容性出发,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联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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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人民医院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