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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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5 |
地 区: | 郑州市 |
一、招标条件
受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委托,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2021年 郑州客运段高铁专项服务小食品饮品”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招标物资明细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明细表。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2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 2020年 11月13日起至 11月 17日止,每日上午08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公开出售(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套售价50元(不以包件售卖,购买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人民币,标书款只接受银行电汇方式(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名称。
4.2投标人须在发售有效期内,同时提交以下三份资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未完成注册供应商无法查看附件时,可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资料现场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0371-56835857)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代理机构的联系人***
4.3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包件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4.4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用途:标书款
4.5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512室,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25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816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说明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1、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2、本项目采用“两阶段招标”(通过两个阶段完成一次招标投标)。第一阶段,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向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发出征集方案的文件(含初步报价),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和征集方案文件要求,编制提交带市场参考价格的应征文件(两个方案(含)以内)。招标人从潜在投标人提交的建议方案中,评选适应项目需求的最终方案,并据此编制形成采购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建议方案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采购文件,潜在报价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正式编制提交包括最终响应方案和投标报价的响应文件。
3、该项目第一阶段要求编制提交带市场参考价格的应征文件(两个方案(含)以内),随每个方案提交与方案相配套的样品十套,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样品”字样。
4、所提供的每个方案中(四合一、六合一)产品(饮品除外)均能装入尺寸为宽度12cm、高度18cm、侧面厚度3cm的包装袋内。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450004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双休日值班电话:***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日期: 2020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招标物资一览表
3.采购项目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