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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辅助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3 标签: 吉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3
截止日期:2020.11.24
招标代理: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附件*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栋***室(世纪大街与**路交汇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
 
招标公告正文
附件1 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0-1103

项目名称: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257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257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采购预算(元)

付款方式

供货期

质保期

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辅助器具采购

1批

842571

验收合格后

付95%,余5%为质保金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 天

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 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3日  至 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辅助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辅助器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0-1103

项目名称: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付款方式、供货期、质保期: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采购预算(元)

付款方式

供货期

质保期

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辅助器具采购

1批

842571

验收合格后

付95%,余5%为质保金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 天

一年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0 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4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六、磋商保证金:16000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核实准确后进行发放: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供应商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提供磋商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5)按照特定资格要求提供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获取文件的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磋商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431-811066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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