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11.13招标公告 > 攀钢钒叉车等零固公开招标

攀钢钒叉车等零固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3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3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正文为图片 标段(包)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ZB********** 采购类别:设备备件 申请时间:****-**-** 委托人:汪亮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价格控制方式: 预测价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名称:攀钢钒叉车等零固公开招标 委托单位:
 
招标公告正文

正文为图片
       
标段(包)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ZB2011130027
采购类别:设备备件
申请时间:2020-11-12
委托人:汪亮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价格控制方式: 预测价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名称:攀钢钒叉车等零固公开招标
委托单位: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报价类型:不含税报价 13%
供应分类:叉车
是否组合标:组合标
报价响应率:100%
项目经理:罗强
时间设置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11-13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1-24 09:00
开标时间:2020-11-24 09: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0-11-24 09:00
提问澄清截止时间:2020-11-24 09: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偏离项
偏离项 是否允许偏离 内容
付款条件


1、结算及付款方式:先货后款。履约保证金、质保金、质保期要求:履约保证金为合同含税总额的10%,设备交齐并验收合格入库后一次性退还,设备备件交齐并验收合格后,凭全额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质保金为合同含税总额的10%。质保期为设备调试合格后1年或设备到货18个月(买方在本合同缺陷责任期(2年)满前组织审计,根据审计结果确定质保金返还金额,在审计结果未出来前有权暂缓支付质量保证金)。2、支付方式:货币或承兑汇票支付。
交货期


至20201210之前
技术指标


其他


需求清单
扩展项: 制造商
序号
采购方案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商品品牌
质量标准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供应家数
交货地
需用单位
备注
1
GZ202011000741
870010080026
叉车
规格:CPCD20-AG65J,2t(带封闭驾驶室)/型号:叉车
1

1
攀枝花
攀枝花
2
GZ202011000741
870010080027
斗式叉车
规格:CPCD50-AG55,5t(带斗)/型号:叉车
成套
1

1
攀枝花
攀枝花
3
GZ202011000741
876608010364
叉车
规格:CPCD30-AG65J,带密封驾驶室/型号:杭叉CPCD30H
3

1
攀枝花
攀枝花
4
GZ202011000741
876608010364
叉车
规格:CPCD30-AG65J,带密封驾驶室/型号:杭叉CPCD30H
1

1
攀枝花
攀枝花
5
GZ202011000741
876608020369
叉车
规格:CPCD50-XRG77/型号:杭叉CPCD50H
1

1
攀枝花
攀枝花
6
GZ202011000741
876608020369
叉车
规格:CPCD50-XRG77/型号:杭叉CPCD50H
1

1
攀枝花
攀枝花
序号
采购方案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商品品牌
质量标准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供应家数
交货地
需用单位
备注
重要要求
技术质量要求:
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按照本次招标标的物所列规格、型号等涉及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若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最新企业标准执行。严格按《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提钒炼铁厂固定资产叉车技术协议》和《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提钒炼钢厂斗式叉车及叉车技术协议》要求生产制造,投标方在两份技术协议上签字盖章后上传至招标平台,否则视为不满足技术要求,判为废标。 2、如果投标报价为替代品牌、升级型号的,请在投标型号规格栏目填报清楚。必须保证报价规格型号与招标规格型号具备完全互换性,投标方必须确保采购方在不改变现有工况条件、安装尺寸的情况下,中标标的物满足现场安装尺寸和使用要求。并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 3、投标时必须注明制造厂全称或者品牌,投标方确保所交实物与投标型号一致,即合同签订规格型号与实物供货规格型号一致。 4、如投标方为首次向采购方供应本标的物同类产品,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中标后应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后再供货。 5、投标方不得配装国家明令禁止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二、供货要求: 1、以本次招标标的物清单要求为准。 2、对投标方提供的非自产产品,如采购方需要,投标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
资质条件
资质要求:
序号
资质编码
资质名称
资质描述
资质备注
1
QF000110
营业执照
常用资质
2
QF000152
业绩资料
常用资质
3
QF000155
其它资质/质量证明
常用资质
提供投标文件
注册资金:

业绩要求:

能力要求:

财务状况:

其他要求:

一、注册资金要求:
1)、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的;投标方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流通型企业需提供制造厂有效授权书。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1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
2)、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方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
1)、投标方均要求提供近三年以来类似产品在生产型企业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对应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2)、业绩总量不得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
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禁止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禁止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